关于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 非专业勿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4:54:49
想像专业人士咨询下,我跟我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已经快一年了,到现在公司还没有交社保,公司可能大概有四分之三的人都没交,反正什么保险都没有交,如果我辞职了可以向公司索赔吗?如果可以是怎么来赔偿的,以什么方式,是赔现金还是帮我补交保险,要赔多少呢.
请专业人士回答.
公司跟每个人签的合同基本工资都是850这样合法吗?

你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因三十八条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参照该法第四十七条,结合你的情况,该单位应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你提出的社会保险的问题,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起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用工期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补缴是用人单位向缴费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存在迟纳金,由社保机构收取。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允许将社会保险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个人。故你所说的赔现金的方式是不可取的。3、你所说的公司与你们签的合同基本工资都是850元,是否合法需要参照你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要看你们的工资组成形式是否和实际情况一致,如你是月薪制职工,那么,单位不得与你约定底薪加提成的工资组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