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一家公司,维修多次无果,业主拒交物业费,被告法院。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59:23

虽然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同属于一间集团公司,但两者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的独立法人,因此你不可以以房屋漏水为由欠缴物业管理费,除非你能证明是物业公司导致你家漏水的。
但是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解决漏水问题,并就漏水给你带来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赞成经理5级的意见,先交物业费。然后,找房屋鉴定机构做检测报告,由公证处做公证,拿着这些材料起诉物业和开发商。

先交了物业费,然后,再向法院告他,要他赔偿你的损失,当然在告他之前先和他们协商一下,他们不同意,再起诉,这样好点.

另行以该公司没有履行维修义务为由,起诉他。

可以协调你修他付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