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税务局开据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后,请问可否将此通知单作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34:15
请问:同一批退货 ,结果在税务局办理了两次红字发票通知单,因为只是一次退货所以销货公司只确认一次,请问办重复的那张红字发票通知单可以作废吗?(二月办理的要在三月作废)有相关税务政策吗???

可以作废。你不去申请作废的话要转两次进项税的,在新申报表附表2的进项税转出中专门有一栏红字发票通知单金额申报时会跟红字通知单系统比对的。

还是咨询税局吧,估计可以作废。

税务局删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