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字通知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18:28
如果在认证期内,专用发票尚未认证,购货方要求退货,是否应由销货方以退货为由开具'红字通知单'?

如果是当月开的发票,销货方直接把发票拿回来在金穗卡里作废就行了,如果是隔月开的发票,要去税局开红字发票通知单

不可以 要经过双方的税务所签定认可才可以的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税款后,发生销货退回及销售折让,由购买方申请开具,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建议你去看看2007年的第18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