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提出辞职,30号到新工司报道,是我违约,怎样才能正常离职?请专业人士来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16:02
10号收到新工司面试通知,12号确定去,13号提出辞职,在新公司已经争取到了2个星期的离职时间,即30日去新公司上班,现在的问题是原公司没有书面或口头答应我2个星期后走的事情,只答应我尽快招人进行交接,我担心的是如果2星期后还招不到人,会影响我正常离职,我30号必须要去新上班的,我的问题是假如公司2个星期还招不到人,那我还有什么方法正常离职?我的设想是既然我13号已经提出辞职了,那我就等一个月再回公司开离职证明,这样做可以吗?当然前2个星期我是在公司上班的。
违法?仲裁?有那么严重? 都来帮帮忙啊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正常而无争议的离职应当是提前30天,然后30天后才可以离开公司到新公司上班。这个是对应相关法律政策的。
但是如果老板已经答应你,你们沟通得当2个星期后走人是没有关系,虽属违法,但一般老板是不会以这个为借口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的。所以你尽量2个星期内招到人就可以了。

基本上提请仲裁都是劳动者,我的意思就是只要你不提请仲裁,(我的意思是比如老板到时候在你离职的时候拖欠你工资,你不得不向劳动仲裁院提请仲裁)对方律师不会以你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离职而作为答辩意见。

离职:劳动手册,第二公司接收函,新的银行账号,第一公司会给你转的,但是此账号油第二公司出。再就是如果违约,有违约金,但是有可能第一公司拖延接受你的违约金,这样你就不能违约

你不用担心那么多吗,现在想正常离职可能困难啦,不过也不用灰心和你上司好好沟通。他要是能帮你就行了。或者实在是不行就只有请假得了。
你试试急辞看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