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度的人合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24:06
有篇文章提到“有限合伙兼具人和性与资合性,且偏重于人合性。”其中也有关于“人合性”的解释:“其人合性是指有限合伙以普通合伙人的个人信用及普通合伙人相互间的人身信任关系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虽然这样解释,但我还是有些困惑。请不吝赐教。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人合”即“人得合伙(即个人信用合伙)”,“资合”即“资产的合伙”?

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是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所以依然要求很强的人身信任关系,但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所以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不太清楚,可以在百度搜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