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关联企业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40:49
某房地产公司A出资成立一个有限公司B,其股东(占股80%)出任法人,B公司无偿使用A公司未售出的房产,B公司尚在筹备期,未开业经营,该如何缴纳房产税?谁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是什么?

无偿使用关联企业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向其关联企业出租房屋,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或收取的租金明显低于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房屋租金标准以及不收取租金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和确定的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予以调整;
2、参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予以调整;
3、按照不低于依房产原值计算的税额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文件引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140号)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税务机关在核定时一般根据周围同样房产的市场价来指导,有比较大的自由栽量权。

纳税人向其关联企业出租房屋,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或收取的租金明显低于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房屋租金标准以及不收取租金的,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和确定的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予以调整;

2、参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予以调整;

3、按照不低于依房产原值计算的税额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按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价格核定

无偿使用的。

按你们税务机关核定的租金缴纳房产税以及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