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拿回赔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8:30:47
我是厦门一家日资企业的员工,由于经济危机公司贴出通告鼓励辞职(自动退员),就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获得补偿金。正是在这一的环境下2009年3月我也递交了辞职报告。可是公司没有批准,于是我也拿不到我的赔偿金。可是当我4月辞职时却很爽快地批了。。。。 请问知道的朋友我能通过劳动仲裁拿到我的赔偿金吗?(根据很多同事的消息公司是想辞退我们故意这样的)
4月辞职公司拒付赔偿金,公司人事的回答是期限已经过了。要3月主动辞职的才有赔偿金。公司通告也确实有写期限是三月。 如果我要去劳动有关部门仲裁,我该收集哪些证据呢?三月份的那份辞职报告是不是也应该收集起来?(三月份辞职报告已经交了不知道是否能找的到。)还有就是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公司是否会说四月是我主动辞职的就不赔偿了呢?

请特别注意了
1、公司贴出通告鼓励辞职,并同意按工作年限给付经济补偿金属于一项特殊承诺。因为如果依法律规定,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不管是用人单位下文或者通过网络公告,或者公共场所张贴告示,你必须搜集有关证据,把用人单位的承诺以证据形式固定下来。以防用人单位对该事实不予承认。

2、现在用人单位不肯支付经济补偿金么?你为何要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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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在三月提出的,四月份再次提出此时对方才批准,也应当视为三月份提出辞职人员。
用人单位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不足。

广东胡律师:

如果你属于公司贴出通告里的成员的话,你就可以拿到经济补偿;如果你不在范围内属于自动离职的,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可以 你去找个律师 万事OK

四川省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