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是不是去法院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03:15
我姥爷是名老军人,没有户口和身份证,97年去世,名下留有一处房产,由
我姥姥,舅舅一家,我母亲5人居住(我母亲离婚,我被判给父亲),2000年我姥
姥去世,此时户口本上只有我舅舅一家三口,户主为我舅舅,但房产证产权人上
还是我姥爷的名字。2007年我舅舅也过世了,也没有立下遗嘱。另外,我母亲自
有一处房产,是最开始姥爷爷健在的时候部队分房子分给我老爷的面积补偿房,
并在当时的房证上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后来我母亲自己参加的房改拥有的产权
,现此房由我居住。
因为我姥爷、姥姥、舅舅过世时均没有立遗嘱,而我母亲自离婚后一直跟舅
舅居住在老爷家,并伺候老爷和姥姥。现在房子的户口本上只有我舅妈、侄子,
并且舅妈在我舅舅过世后将户主改为她,而我母亲户口在她自有房产的房子上,
虽跟他们住在一起但各项支出均由我母亲负担。
我想知道1、当初我姥爷留下的房子是不是遗产,在我姥爷过世10多年且目前
只有我母亲、舅妈、表弟居住,我母亲还可不可以就此房产尽行遗产分割诉讼请
求?2、我母亲名下的由我居住的房子是不是也算我姥爷遗产的一部分?3、由于
我母亲名字不在房子所属的户口本上那么此房产该如何分配呢?目前是不是就只
有我母亲和舅妈为继承人?
我姥姥,舅舅一家,我母亲5人居住(我母亲离婚,我被判给父亲),2000年我姥
姥去世,此时户口本上只有我舅舅一家三口,户主为我舅舅,但房产证产权人上
还是我姥爷的名字。2007年我舅舅也过世了,也没有立下遗嘱。另外,我母亲自
有一处房产,是最开始姥爷爷健在的时候部队分房子分给我老爷的面积补偿房,
并在当时的房证上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后来我母亲自己参加的房改拥有的产权
,现此房由我居住。
因为我姥爷、姥姥、舅舅过世时均没有立遗嘱,而我母亲自离婚后一直跟舅
舅居住在老爷家,并伺候老爷和姥姥。现在房子的户口本上只有我舅妈、侄子,
并且舅妈在我舅舅过世后将户主改为她,而我母亲户口在她自有房产的房子上,
虽跟他们住在一起但各项支出均由我母亲负担。
我想知道1、当初我姥爷留下的房子是不是遗产,在我姥爷过世10多年且目前
只有我母亲、舅妈、表弟居住,我母亲还可不可以就此房产尽行遗产分割诉讼请
求?2、我母亲名下的由我居住的房子是不是也算我姥爷遗产的一部分?3、由于
我母亲名字不在房子所属的户口本上那么此房产该如何分配呢?目前是不是就只
有我母亲和舅妈为继承人?
不一定必须去法院。
属于遗产,没有过诉讼时效,你母亲可以行使分割诉讼请求权;
你母亲名下的财产属于她的个人财产,由于你老爷已经先于你的母亲去世,所以不再发生继承关系;
继承权与户籍是两种法律关系,一个人可以买多套房产,但只能有一个户籍。
房屋遗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一、去公证处依法公证 ,然后去房管局过户即可; 二、去法院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能够提交能够证明相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即理论上是三种方式,但因全国各地房产管理局规定不同,第三种途径规定并不一致,甚至有的房管局没有第三种方式。
参照《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继承、接受遗赠的,提交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接受遗赠的还应当提交完税凭证。”
1.属于遗产 你的母亲有权继承
2.属于你母亲的各人财产
3.你姥爷名字的那处房子属于遗产,继承人是你的舅舅和你的妈妈 由于你的舅舅已经去世,由你的表弟代位继承,你舅舅的遗产由你的舅妈和表弟继承。舅妈对你姥爷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广东胡律师:
1、属于你姥爷的遗产,没有特别的遗嘱情况下,根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作为你姥爷第一法定继承人你的母亲可以提出遗产分割诉讼请求;
2、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3、你母亲与你舅舅还有姥姥分你姥爷的遗产,你母亲与你舅舅分你姥姥的遗产,你舅舅的遗产你母亲分不了,由他的妻子还有孩子来分。
最好去法院起诉,免得留下后患
还是起诉解决问题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