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解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6:39:42
公司由于受经济危机影响,准备裁员。本人不幸成为其中一个。
老板找谈话给出的理由是对工作不满意,poor performance.给了我两条路:
1.一是公司有相关流程对这一类人,美其名曰考察期。为期三个月,即便通过了留下来了但是说要留档案记录,通不过直接被开掉。
2.第二种是自愿辞职,他们为我争取到机会,我可以继续上班到6月底,期间给我方便找工作。

他们也没有说是因为金融危机影响要裁员,就侧重于说我表现不好。
第一种机会目前来说基本没有,就是走个形式罢了,决定你要你走人没什么要改变的。所以我选择了第二种(我这里说是答应在6月底之前离开公司)。

之后过了两天,拿了一张纸给我让我签字,我看了一下是他们为我写好的自愿离职书:
本人XXX由于个人原因希望离开公司,现提出辞职,最后工作日为6.30。
同时本人将(可提前但不迟于)2009.06.30离开公司,希望批准!

这个我思前想后觉得不能签,本人也有很多顾虑:
我到今年4月底在公司满两年,签的是无限期合同。
1、如果正常呆到6月底就像自己离职一样,没有任何补偿。但是实际情况是我不是自愿要离开的!
2、如果跟他们将既然你们要裁我,那就直接这样,我做到4月底走人,赔偿我两个月工资。

请教各位我该如何是好?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不要签署!否则,你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两种解决办法:
1、你做到六月底,自己走人,没有办法拿到补偿款!

2、你现在直接去起诉,不要怕公司讲你业绩不好!业绩不好是需要有证据显示的!对于公司提供的证明你业绩不好的证据,只要你没有签字确认过,你就可以全部否认的!

3、建议用第二种办法,因为你现在即使上班也是不好受的,我个人的观点是工作也需要自由,不自由,宁死!况且,即使到六月你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还不如现在拿点补偿款!以你的情况下,现在的补偿款数额至少是4个月左右了!赔偿款标准是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作!

1、跟家人商量一下;
2、找劳动纠纷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3、认为有理由得补偿就上诉,希望不大就走人吧,没啥,好多工作等着你去做。

拒绝签字!
对工作不满意不能作为辞退理由——若满意的话就要奖励了——谁的工作能做到100%?让公司决定。
若公司辞退又不给赔偿工资的话,责任在公司,然后请求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仲裁——时间较长,但对公司也有负面影响——这点可以与公司人事主管摊牌。
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达成互相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