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和定婚彩礼的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20:17
我于去年08年3月订婚,订婚时应女方要求送出彩礼现金3万元。打金器9000多点。我与女方是经由我姐和她婶保的媒。现金经由她婶给她家。金器是我带老婆自己到商场买的。08年10月份我与她登记结婚。09年1月我女儿出生。女儿满月收的近一万元彩礼也尽被她娘家悉数卷走。家里除一台冰箱外她收了这么多钱为添置一样东西。女儿出生一个多月其就因夫妻纠纷扔下女儿回了娘家。连女儿得了急性肺炎也漠不关心。且其对我父母及家人经常恶语相加。问如果现在我们任何一方提出离婚都可以吗(女儿虽在哺乳期但我女儿一生下来吃的就是奶粉)如果我提出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及其他吗?如果她婶矢口否认或者不于作证(所收的真实的彩礼数目)我该如何举证?可要回多少比例?如果是她提出离婚那我又该如何应对?我是应该以退回彩礼的理由还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来争取?如果真离婚的话女儿会判给我吗。我甚至都可以不要她应付的抚养费(她对女儿的冷漠我们附近的人有目共睹,女儿前些天晚上7点多得急性肺炎我当面告诉她她竟然还躲在家里睡大觉。待我送到医院住院几个小时后竟然连个电话都没打。我姐在医院里气不过又给她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女儿的情况她竟然说那有我们说的这么严重。到第二天9点多连个电话都没打过来。第二天来了一下就站在边上看了一眼女儿。还是连腰都没弯的那种看。也没问下女儿的情况。也没抱下女儿就走了。寒心啊)为了她所要求的彩礼我家是倾其所有。各位大侠看有什么办法或者好的主意能让我打赢这个官司。请不吝指教。希望能够详细全面点。谢谢了

孩子在哺乳期内,什么情况下孩子都不可能判给你的,我个人认为:孩子要是现在在你这抚养,你还是先拖着的好,等到孩子18个月,就有可能离婚时判给你。小孩18个月内,没过哺乳期男方也不能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就可以。
关于你的彩礼那是自愿送给女方的,女方不自动返还那就88了。
我只能是深表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