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警察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逼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54:16
为什么要啊。有理由吗,逼供的目的是为了让他承认这件坏事是他住的,但是真的有必要吗,因为警察的职责只是,搜集证据,把这些证据呈交给法院,法院根据这些证据认定他是否有罪,就算他死不承认,证据确凿,那么同样会判他有罪,那么他承认不承认根本不重要啊,警察为什么非要他承认呢,,就算警察逼供成功,可是后来他还要上法院啊,当着法院众人的面前,很显然他肯定会马上说,他是被逼供才这样说的,,他没犯法,那警察的逼供不就暴露了吗,那怎么社会上还会报道那么多被逼供导致判刑的事情呢,难道他从来就没有上过法院吗。上了。他怎么会不说啊。本人很不理解,大家只需要回答我两点,,,第一,,,警察为什么非要逼供,,他只是搜集证据而已,,,,为什么被逼供的人,在法院上没有说出事情的真相,难道他没有上过法院吗。没有上过法院,又怎么会被判刑呢,,,

那被逼供的人怎么没在法院说出,被警察逼供的事情啊,好像宣判的时候,犯罪嫌疑人都要出庭哦

这要查找刑讯逼供的主要根源。第一,从历史根源上看,刑讯逼供是封建司法特权的产物,以肉刑惩罚消除犯罪,仍然还在不少的公安民警思想打上根深蒂烙印。第二,从职业角色上看,刑事警察担负着除暴安良的社会责任,很容易导致警察出现攻击性行为。现有侦查条件下,对破案率寄予过高的期望,可能会促使侦查人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造成违法取证甚至刑讯逼供。第三,在现行体制下,过于强调破案成效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将使得各地侦查机关盲目攀比,急功近利。第四,处罚偏轻。对于直接参与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或轻伤或造成冤假错案的民警,处罚偏轻,与我国现行《刑法》的刑讯逼供罪以及相关规定相矛盾,放纵了刑讯逼供者。

中国社会司法体制造成的
中国司法实际中往往是重口供轻证据。现在出现一个零口供的案件都是很稀奇的。在司法实际中一个本该判死刑的杀人犯,在有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他不承认,法院一般都只会判个死缓。
而美国,公民有沉默权的,但是判断罪是陪审团说了算,有证据,尽管不充分,但是如果影响了陪审团,让其导向认为你有罪或者无罪,就可以定下来了。所以美国的律师作用是很关键的。
很少人在犯罪了情况下自己乖乖的认罪,而中国的传统,警察为了破案,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往往会使用逼供的形式,让罪犯开口,让证据更加全面,否者检察质疑很多,法院判决很为难,案件往往会发回重办。
凤阳案件,个人认为警察已经掌握部分证据了,比如DNA、指纹等指向嫌疑人,但是嫌疑人不开口,一不小心就挂了,可怜警察,也可怜嫌疑人。
杜绝刑讯逼供,要给公民沉默权,更重要的是要在司法上大改革,引入陪审团制度,否责,纪律约束以及事后严惩都是苍白。

口供是作为法庭采纳的证据之一的。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每个都可以请律师每个都可以翻供,那么有多少犯人可以逍遥法外?
而关在警局的时候如果没有犯人的口供和真凭实据按规定是只能羁押的,拘留都需要出之有因。
一般情况下被抓的时候基本已经确定了犯了什么罪,而问口供只是例行公事,因为证据已经有了,而犯人自己承认也是很重要的环节。
并且,你说的逼供这种,可能是被舆论或者电影类的影响的想法。在很多地方,可能就是抓住犯人的第一时间关进局子要证实他的罪行所以要问口供。但是真的判刑之后反而对待犯人是不能那么粗暴的。在很多看守所,犯人的生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