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31:44
请问我在对方那定了一批货物,但因某些原因未提也没签任何合同,对方只是给我开了一个订金收据,现在订金是否应该退还

定金:是购买物品所交部分或全额的钞票,不退,
义务:不履行者,赔偿对方,赔偿倍数视合同而定
订金:订购物品所交部分金额不超过全额20%,
没合同者视数额或损失评估后,退还部分或不退
义务:不履行者,视数额或损失评估后卖方退还
全额或部分金额
你的问题:如果订购货物没有造成对方损失,也没产生任何
资金消耗,应全额退还。或部分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