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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8:16:35
1。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2。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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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的目标,但市场经济绝不仅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它是一整套经济运行的理念和模式,属于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因此必然要求改革上层建筑以适应其需要,健全的法制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中的核心部分。
市场为以获取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各经济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市场固有的竞争机制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市场机制最大的优点就是在单个经济体为实现各自利益而相互竞争与合作的同时,资源得到了合理的配置和有效的利用,社会总财富得到了最大的增加。但是各经济当事人可以自由广泛地争取利益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择手段、为所欲为。必须有一套健全良好的规则来约束引导人们的经济行为,使竞争变得健康有序,保证市场机制优点的充分发挥。在这种规则中,法律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2在西方国家的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了关于平等的观念。例如,亚里士多德曾提出,法律应具有平等的品质;在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认为一切人都具有原罪上的平等,人人都是上帝的选民。
在我国古代,也曾出现过一些关于法律平等的观念和理论,例如,“法”字本身就包含有“平之如水”的含义;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等。但更多的却是处处可见的不平等现象。“刑不上大夫”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点,而作为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就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由清末民初的进步思想家从西方传入中国的。这一原则在中国第一次被规定在宪法中,是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临时约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也一直肯定这一原则。1931年1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次将这一原则规定下来:“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54年,法律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上世纪50年代后期,人们给这一原则戴了两顶帽子:一是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法制原则,我们不能用;二是认为这一原则没有阶级性,是主张“革命与反革命讲平等”。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