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做份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7:07:01
我租了个房子.现在已经搬出,不欠房租,走的时候没和房东交接,房东说造成了不能及时转租的损失.
我们协商好交一定费用.就解决此事.
我想做份东西.说明给钱后,房屋,包括人和事,所有的所有的事,和我再无任何关系,还要有保护我个人信息的义务.不能随便透露给任何人.
要自己写的,不要网上转的.书面上留好金额,我姓名,房屋地址等等 这些的位置.
注:做这分东西就是不希望房东再已任何理由来找我麻烦
写的好再加高分,说到做到.
如果不是回答问题,或者建议的,谢谢,不用了

如果房屋到期了,已经支付完房租,就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所说的关于个人信息之类的是法律上的义务,不需要合同去约束,即使你约定了也没有用,因为你要举证也是很困难的。
如果说房屋至今没有到期,你交上未交的房租就可以了。
如果你们原先约定你房屋到期时要通知房东的,你现在房屋到期,你也支付了房租,但是未尽通知义务,你要对房东的损失进行补偿。这样,如果你们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立一份协议。
可以以协议书为题。
约定的事项就是“xxx在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租住于xxx的房子(写上具体地址),租期于X年X月X日届满,由于xxx在租期届满时未及时通知房东xxx办理交接,导致房东转租受阻,造成损失,现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由xxx向房东xxx支付人民币xxx(大写)作为赔偿并解除原租赁合同关系。”然后双方签字加日期即可,不过在付钱后记得要收据,保留作为证据。
其他的事项没有必要再约定了。

具体问题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在上海,即使你愿意出二百元钱也未必有律师帮助你起草合同;所以如果此问题对你重要,不妨到本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一下,免费的东西未必能帮助你实现法律上的目的。

如果你的房屋到期了,你没必要再去赔偿给房东。只是给你的建议。欢迎访问我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