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应留名,我是反方,这个论点怎么说才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23:00
拜托了,明天比赛,有高分

个孝子,一个劳模的儿子,一个朴实的农民,为了满足父亲的心愿,执著憨直地逼迫记者去报道他的见义勇为,这种心情我理解,我自己当初为了母亲的心愿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而一个很珍惜荣誉感的老劳模,在病危之际还不忘给政府减轻负担,人物刻画得很逼真,很到位。现在有许多孩子认为这样的人很做作,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人———可实际上真有。我曾亲眼看见一个援藏干部病了不住高干病房,把自己的钱全部交党费———这种苦行僧似的共产党员是有的,精神很崇高。

朴实农民的幸福感在有些人看来很滑稽,但在我看来是很亲切,很实在的,一个纯朴的农民是会一辈子记住报纸的表扬的,我就至今保留着一张1982年的发黄的报纸,因为上面有我的第一次荣誉。

见义勇为不是为了出名 否则是炒作
是个人素质的一个方面体现
难。

其实很简单,从两个角度去辩解,第一是初衷角度,可以利用以前庄子的名言,“施恩图报,不如不施”,见义勇为也是属于施恩的一种,而别人的赞誉也属于名誉上的回报,所以不应该留名,你去无私的帮助别人于危难时刻,只是在宣扬你心中的正义感,如果留名,意义就完全变了,变成是在演戏了。。第二是客观角度,如果见义勇为应该留名的话,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有些心术不正之人,利用这个空子,给别人制造圈套,比如 看中某个有钱或有权之人,然后请人对之进行攻击,然后自己再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然后“迫不得已”的留下姓名,换一片光明前途或者荣华富贵。。那么“见义勇为”就成了追求名利的一种手段,玷污了其本身的价值。。虽然这么说有点过,但实际上真正的对善和正义的追求是不会受任何客观现实的束缚而改变的,更不会“迫不得已”的得到那些丰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