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严重违反合同加班加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41:48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十年,去年实行的综合计时制,今年实行计件制,最近几个月,公司每天要求工人工作10到12小时,每月只休息2到3天。还要三班倒。严重违反合同所规定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规定。员工个个身心疲惫,如果以此辞职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如果申请仲裁,员工可以得到那些好处

呵呵,你就是会这样想.
你还年轻
从公司角度,需要最大利益,客户是不会管公司是否什么是
休息什么是上班,交期过就罚款,交期慢就找其他人做,这
些,你们做员工的能体谅吗?
要知道:公司解体,那谁的工资都没了,还有什么好仲裁的呢?

至于劳动合同规定(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规定),那就
是一句废话,是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你自己也可以去看,但是这规定没有意义,以为他没规定如果公司没旅行这条款应该受到什么处罚,所以现在的很多公司,对这条款根本不理睬,如果有处罚条例,他们敢吗?过年时候让你上班,不给你加班费你会怎样,(企业要说你愿做就做,不做就走)你怎么办,因为有法律规定,他必须给,所以他才执行.
但是(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规定),他没什么违约责任,所以你什么经济补偿也没有.呵呵.除非你律师很牛,很有钱.那还有点什么捞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