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培训,辞职后要收培训费怎么办啊,请大家帮忙啊?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7:20:16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客服,辞职后公司扣了我半个月工资(400元),说是培训费,但是我没有培训过啊,问过劳动局了,说是公司拿来了培训的发票,劳动局好像也没有办法,我改怎么办啊?请高人能指点指点啊,谢谢了!

你如果能够取得公司没有实施培训的证据,比如证明那张培训发票上假的,(因为光有发票没有培训记录细节)的相关证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退回扣除的400元培训费,注意现在劳动仲裁免费

任何公司和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应聘者的培训费,这是国家规定的。
如果劳动局也这么说,只能说明劳动局的人不负责任!
企业比较差劲,这么点钱也要扣!

既然用人单位拿出伪造的发票忽悠你而且连劳动局也冠冕堂皇地蒙混过关了。劳动者就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第3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关于培训费是否存在。其相关支持的法条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39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