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的医疗保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47:52
我是山东潍坊的,在02年办理的养老保险,没有办理医疗保险,是自己缴费的。现在接到通知必须要办理医疗保险,而且需要把02年至今的所有费用补齐。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我不补交以前的费用,而是从现在办理医疗保险,往后交纳20年的,可不可以呢?
回一楼朋友:我就是找不到相关的明文规定才来问的呀!

哪里发的通知?

潍坊劳动局,如果是他们发的通知,没的商量,交吧,不合理也要交,现在的社保政策,那都是得以当地具体规定为准,可没有什么全国统一政策

社保的医疗是一年结算一次,养老保险可以补交,而医疗保险没有听说要往前不交的,如果你那里真的是有地方规定的,好像也是规定的是从04年开始养老保险必须和医疗保险一起交,你最好找找相关的明文规定。

1、需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规定不为过,一般也是两者需同时缴纳。从你所说情况,应该是以前可以单独缴纳养老,现在必须两者同时缴了。至于要补缴以前的医疗保险,这确实比较特殊,一般医疗保险都是不能补缴的。

2、从现在起缴医疗保险是正常的,不乏一些地方政策比较离奇。具体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电话12333,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