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解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43:28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多,合同期未到,公司就要解约。请问我的补偿金应该是多少?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要支付赔偿金,还有个经济补偿金,请问这两是一样的,还是应该两者都给补偿呀?

以你的服务时间推算应该是2007年4月前,以2007年3月1日入职试算
1.公司依法解除合同(不是你个人的工作能力及违纪问题,公司又到劳动部门申请裁员的前提下)
依劳动合同法规定08年1月1日前适用劳动法,如果不是深圳的话
07年3月到08年1月算1倍(劳动法是不满一年1天就算1倍,深圳是不满半年算0.5倍)
08年1月1日至今不到1.5年算1.5倍
公司提前通知你一个月时间不另计,未提前通知你再补一个月(上个月的工资所有收入,不扣保险的税前收入)
上面的1+1.5倍的计算基数是你08年4月到09年3月间所有收入之和(除了法律规定的企业稿费之外的钱,包括住宿补贴/加班费/伙食通讯补贴/年终奖金/绩效工资/各项履约奖金等)/12
2.公司非法解除合同 上面的钱*2,未提前通知的还是一个月工资
3.因为你的过错导致解约,一分钱都没有。

可以拿到两个月的赔偿金,就是两个月工资。
具体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网查询。赔偿金这一块是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的。

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你解约,那么根据你的实际状况和劳动法的要求,企业需要赔偿你3个月的工资。
如果它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了,那么只需要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

楼主真是命好啊,这几个月我每天都在想着公司和我解约,可公司就偏不这样,反而还要给我安排公费度假!我好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