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10:40
我去北京某商场购物,在某卖家处询问价格没买,走的时候被卖家骂“不买问什么问啊,神经病!”我当时快气死了,但我忍了,然后走了。如果我有当时他骂我的录音而且让他道歉他不道歉的话,我能告她么?怎么告?当时打110?还是事后去警察局报警?
可是百度百科上写着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如果真的有清晰的录音的话,按正规的法律途径可以去派出所备案,然后要求对方道歉。
不过这么做其实意义不大,因为骂人在中国的法律还没有特别清楚的量刑条款,所以从法律上讲派出所其实也没有强制对方道歉的依据,这种情况你还不如去媒体曝光这事,现在的媒体曝光这种事很来劲,而且不会向你收钱的,一旦在社会上曝光之后对对方的打击很大,比单纯道歉有效多了,或者去消协投诉,如果当地消协够负责的话比派出所还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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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误解了百科上那些量刑的轻重程度,仅仅被骂一句是不可能得到那么大的法律支持的。打个比方故意伤害罪:如果有人砍掉你的一只手,且在审判中判定是对方故意伤害,那么,按中国法律对方一般要过10年以上牢狱生活,给你的赔偿至少是10万以上;另一种情况,你与某人发生口角,结果对方打了你一拳,导致你流鼻血什么的,没有任何残疾或后遗症留下,开庭的话对方的罪名照样是故意伤害罪,可这种程度要判对方坐10年牢且赔偿你10几万那是不可能的。

报警可能没什么用,支持楼上朋友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