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侵犯名誉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21:22
在回家的路上
我与一个同学一起骑车
然后一个人要从中间穿过
我们不鸟他
可是
他从我面前骑过
当众给了我一巴掌
当我想
找他时
已经逃之夭夭
可我知道他住在哪
可不可以索要赔偿

不可能有赔偿,

这连民事纠纷都不算。

因为:

1、你没有受到等级的伤害,空口无凭。
2、这和名誉没有关系。

你最多要求他进行口头道歉而已。

只能得到当面道歉

此时不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不具备立案条件,更不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毕竟没有留下证据。建议楼主去找他理论,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