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3:36:56
我单位的同事因工作关系跟我发生争执,几天后他在单位开会时说我是闲事科长,而且说我在单位倒是非,给我造成很大的影响,我能告他侵犯名誉权吗

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