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个侵犯名誉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3:41:23
在大学周围有一些小旅馆,今天有个同学出去租房住,
登记的时候看见有我的名字,于是就打电话给我,
问我是否出去住过,还开玩笑说:哈原来你出去住啊(意思就是和某某同居...)
真让人窝火!我又没出去和谁同居,后来我立马去旅馆查证那个登记簿,
果然有我的名字和我的学校,旅馆也没有用身份证核对,
我怀疑是认识我的人写的,并且锁定了几个有嫌疑的人
(本人是女生,这绝对是侵犯我的名誉啊!!!太影响我的心情了!)
因为我住的宿舍有两个女生由于人品极差,
白天不学习晚上不睡觉通宵玩电脑跳劲舞团,
吵的我们寝食难安!种种原因和室友不和,
本学期开学就被我们赶出去了,她们在外租房子,
还经常能看见时不时换男朋友和人出去开房...
真是恼火啊!我非常怀疑是她们写我名字的,
我现在想去那出租房看看是不是她们!
查证那字迹的时候,我能肯定是那女生的字体!
希望有法律知识的好人能帮我解答一下我该怎么办??急!!!!!
我是学生啊得学习啊没多少时间打官司啊!
希望大家能考虑下我宝贵的学习时间啊,这种事情真郁闷!
我怎么会遇到这种贱人啊!55555闹心!!!!!

这不是侵犯你的名誉劝,侵犯的是你的姓名权,如果你真的知道是那个女生写的话那么你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陪礼道歉消除影响和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不过因为打官司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不过这样的案件一般诉讼费都是败诉的一方出,所以具体来说你出的也不是很多),所以你最好是能够找民警调解一下就可以了。然后对方陪礼道歉。不然你也可以去起诉。

如是对方冒用你的名字住宿,则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可委托当地律师介入代理案件,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另外,可考虑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旅馆行为属公安机关管理,包括住宿登记也属其管辖,登记时未审查,也属过错,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可进行处罚,这样的调查结果也是你们诉讼的证据之一。

1.请个律师(或其他精通法律的人士);
2.调查取证,如旅店登记事项,申请做笔迹司法鉴定;
3.起诉她(们)侵犯你的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有损失,要求赔偿.

这个不好办
要找她麻烦得有证据,凭字体是没办法确定的,你可以说是她写的,但是她说不是,你总不能拿去做鉴定吧(做鉴定一是很多钱,二是手续麻烦,三是为这样的小事做鉴定简直是牛刀杀鸡)。
这样的事情最好用聪明点的办法解决,可以找那家店说清楚问题的严重性,告戒他下次给客人办入住手续要查明身份,你可以适当的警告,等等,或者在学校反映你的怀疑对象,当然这得有证据。总的来说

你要的是名誉清白哪。这事到学校报告一下证明你没去干过这种事情,而是别人在作乱就行了;反过来继续你的学习,让事实去证实自己不是那种人。这,比什么方法或手段都要高级了一百倍啊!

侵权应该有故意才能够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