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她们侵犯名誉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1:51:55
宿舍同学的东西被偷了
有两个商量了以后去了派出所,之后警察就在到了宿舍,把我,和她们一起当着宿舍楼同学的面带走了.那时候是下午三点.到了派出所,警察让我在一个房间里坐着,有人看着.然后两个同学就走了.到了晚上九点才做了笔录.之后,我还是在房里坐着,没有食物,不允许和外界联系,不允许随意走动,连上厕所都要有人看着.大概到了凌晨一点半,警察最后一次询问完我之后就送我回宿舍了.到宿舍大概凌晨2点.
虽然警察最后证明了我没有偷窃.最后也没有抓到偷窃的人.可是她们还是一再地通过各种方式在猜测我的行为,找别人来问我当时做了什么.而且她们的指控以及警察从宿舍把我带走的事实已经在宿舍区里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让我的心理承受着非常大的压力.弄得我都不想再住宿.
我该怎么办?能否告她们?
没有证据,因为我有三个小时是一个人在宿舍的,而且又是当地人,所以她们指控我.

可以对你的同学和办案警员提起起诉,
首先你要了解他们指认你有盗窃嫌疑的证据,
如果证据不够充分,
他们分别触犯了诽谤罪和侵犯公民权等。
建议向当地法律援助部门咨询。

直接起诉同学的可能性不大,
你可以先通过法律援助部门,
向办案警察了解拘留你的原因,
警察在拘留公民时,
必须说明原因并出示拘捕证,
否则属于请求公民进行协查,
这样的情况下,
是不应将你在单独的房间内看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