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应该怎样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2:45:25
我弟弟在苏州的太仓市一家毛毯厂上班,2009年3月23日在上班期间,不慎被别人的带电的棍子击中鼻子,当时也没有在意,下午又去上班,却发现疼的不得了,只好休息。第二天去当地的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说什么事情也没有。我弟弟不放心,下午又去了太仓市医院,拍片检查结果是鼻骨头断了,下塌。医生建议用药四天,再去复查,如果不行,还要开刀。回来后找车间主管,主管写了一张工伤事件单,并且签了字。但课长当时一听就跳了起来,认为我弟弟小题大做了。找到厂长,厂长只是说等病好了,钱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关键是让我弟弟先掏钱垫。一个打工的,不开刀还好,万一要开刀,哪里有那么多钱先垫呀?
我弟弟下面该怎么办?
万一厂里不肯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怎样来维护我弟弟的权益?

1、工伤要由单位在工伤事件发生后30天内提出认定申请。这个期间没有申请的,自己或家人可以在1年内申请。
2、先期的医疗费用由自己或单位垫付。
3、工伤认定后,垫付的在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向工伤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单位支付。
4、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照常支付。
5、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支付,符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部分待遇由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