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关于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8:45:27
我在石家庄某家具商场工作,该公司规定:前7天为试用期,在试用的7天内双方都有选择权利。如果7天内解除雇佣关系的没有工资.我工作满7天后,该商场负责人告诉我感觉我不适合这份工作,并承诺下个月可以领工资。但今天去领工资,却只有基本工资,并没有我的差价提成。提成是这么算的:假如一件商品实际价格是出100元。如果我卖到150,50元我和公司四六分,100元的提成另算。该公司的说法是,我工作时间短。但是我觉得我工作的时间和我创造的利润没有关系。请问,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吗?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首先,不管试用期多长,7天也好,1天也好,只要商场用工,就必须支付工资;
其次,你提出的提成工资,要看试用期间,公司与你的约定,如果约定了提成工资的,公司必须支付,这方面你放心好。
根据你所说的,公司竟然规定了前7天辞退不支付工资,这明显是违反劳动法,我感觉这家商场在用工方面存在问题,你可以据理争取。

你 可以到该商场所在的 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也可以到该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试用期内也应该计算工资。
有承诺必须按承诺计算工资和提成,但你必须举证,比如公司关于计算提成的文件资料等,还有你上班的证明,业绩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