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31:13
我校与某施工队签订了建筑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施工队交给我校300万履约保证金。在建设过程中,施工队刚把基础做到正负零,就擅自停止施工,以没有给付工程款为由(实际上未到给付工程款时候,且我校给付了20万元,整个基础工程价款约40万元),然后起诉我校,并申请法院查封了我校建设用地,但是在申请查封时,提供的担保是履约金300万元,我校土地价值约为3000万元,我们认为,用履约保证金来担保是无效的,且存在严重超值查封行为。但是因为我校必须要把建设工作搞起来,我校就提供了200万元的现金,加上约200万元的房产,资产公约400万元,要求法院解除对我校建设用地的查封,但是法院以施工队起诉标的为600万元为由,不予解除。
问:1、法院的查封有无问题?如有问题,法律依据何在?
2、我校要求法院解封,法院是否必须解封?其法律依据何在?
谢谢!

你们急于解封的应该是工地吧?这是个技术问题,可以先寻求解封,恢复施工,减少损失,然后慢慢打官司。具体的方法委托后可以提供解决方案。

法院的查封数额应当大致相当于对方要求的数额。对方是否需要担保要看申请担保的时间。
用保证金作为担保金是不对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应。
对方超额查封你的财产,造成的损失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