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仲裁时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3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于08年7月起诉06年末及07年加班费争议事宜,是否已过仲裁时效???

如果侵权时间一直持续的话,从结束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间。如果侵权行为持续到07年7月,则可以在08年7月起诉。如果只是持续到07年初,则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能申请仲裁

没有过!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没有过

起诉06年末及07年加班费争议--以07年末开始计算

如果劳动关系在07年7月以后解除的话,没超过仲裁时效,关于劳动报酬争议时效是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一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