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犯罪的行为和犯罪的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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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的说,应该是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危害行为是所有犯罪必备的构成要件,而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
1.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危害行为包括三个要素:(1)危害行为是人的外在行为,而不是思想;(2)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行为,人在睡梦中的行为、精神病发作期间的行为、完全失去辨认或控制能力中的行为、身体完全受强制下的行为等都不属于危害行为;(3)危害行为必须是在客观上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所以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救行为等正当行为被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一个行为要成为刑法上的危害行为,必须同时具备这三个要素。
2.危害结果。我国刑罚理论目前的通说指的是狭义的危害结果,即仅指危害行为实际造成的具体的侵害。这种危害结果当然只是部分犯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有很多犯罪没有具体的侵害结果,例如脱逃罪、偷越国(边)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