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户口与房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3:51:30
我的父母离婚多年,在离婚后父亲的房子遇到动迁,动迁后房产证与户口本上均只有我和父亲的名字。后来父亲再婚,后妈是外地人。后妈现在要办临时户口,我有点懵了。问题是:
1.临时户口有什么用?跟正式户口在房产占有份额上有什么区别?
2.临时户口多久会转成正式户口?
3.如果后妈的户口要迁入,是否需要我跟父亲的共同签字?或者只需要户主(父亲)的同意?
4.一旦户口迁入既成事实,以后房产分割有什么影响?(父亲比后妈大十多岁,很有可能出现某种状况……)
5.假使父亲在生前写明遗嘱,房子全部归我,后妈还有没有份?如果不写遗嘱怎么分?(房子是他们婚前财产。)
请懂的高人回答一下,好的再追加分~~拜托了!!
谢谢一楼回答,再问一下,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是应该我和父亲各得50%,然后我父亲所有的50%再由我和后妈平分?也就是我得到3/4,后妈得到1/4?不做公证则是倒过来?
再次感谢,在回答我这个问题我就采纳了

1.临时户口只是临时证明一下身份;
2.临时户口到期作废,不可能转为正式户口;
3.只需要你父亲同意;
4.不管户口在哪里,你后妈与你父亲结婚8年后都有权继承遗产;
5.如果你后妈没有生活来源,无论如何她都应该得到一部分遗产;如果遗嘱没有分配,你后妈应该继承50%的遗产,剩下的她还要与其他子女平均分配。(婚前财产需要事先公证)

婚姻法规定,一旦双方结婚,任何一方离婚,那么财产都必须进行重新分配。而且随着婚龄的增加,一旦离婚法律相对会偏袒女性(除非男女双的一方或者是两方有明显的法律认定的不能的结婚情结的状况着另当别论)。

介于你的状况。。你想保护的你的房子的利益不被你的后妈重新分配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劝服你爸爸不要结婚。。
但是你有怎么能保证你就一定是房子的最终的权利拥有人呢!因为房子的权利的拥有人是以房产证为唯一的标准。也就是房产证的名字上是不是有你的名字!还是你的爸爸两个人的名字,假如是两个人的话,那怎么一定保证你就是房屋产权的最后权益人呢。。路漫漫而需过程。
其次假设你们房屋的性质只是共有的话,而你们享有的只是居住权的话,那么你要做就是让爸爸把房子改成私有制,之后在写上你一个的名字(这时你就是房子的唯一的权利人了),要么加上你和你爸爸两个人的名字,要么就是你爸爸一个人的名字。。。
婚前公证,你说有用嘛,也有用,你说没用吧,也没用。。因为婚姻的权利是高于婚前财产的而你们的财产是房屋,而房屋就牵涉到你未来后妈的居住权,在居住权和婚前财产权的博弈上面,法律一般偏向于你后妈的居住权。

所以你要考虑清楚。。。为你爸爸的幸福考虑考虑,也要为自己的权益考虑考虑.

这个问题相当的复杂。就目前你提供的条件做出以上的分析。

1.临时户口只是临时证明一下身份;
2.临时户口到期作废,不可能转为正式户口;
3.只需要你父亲同意;
4.不管户口在哪里,你后妈与你父亲结婚8年后都有权继承遗产;
5.如果你后妈没有生活来源,无论如何她都应该得到一部分遗产;如果遗嘱没有分配,你后妈应该继承50%的遗产,剩下的她还要与其他子女平均分配。(婚前财产需要事先公证)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