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定劳动合同引来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36:49
我是与2007年6月经过招聘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开车,说试用期3个月,过了试用期正式签定劳动合同。3个月后公司要我填写了份员工正式聘用表,领导一一批字后存了档案,但一直没有跟我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就这事也问过领导,领导说没事,那份表等同于签了合同,当时由于这这方面不懂,加上待遇上面也没少什么,就没引起足够重视。现在工作快2年了,领导也换了3个了,曾经跟领导也有反映过都是说没编制,或者帮我争取一直拖着,保险也一直没买帮我买过。现在我想离开公司,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向公司争取哪些补偿不?

虽然没签,但法律已视为用人单位与你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须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如果一年内末签的公司应会劳动者双倍工资

虽然没签,但法律已视为用人单位与你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