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与劳动法的问题,请高手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13:14
本人与广州市某公司(国企)签了劳动合同(为期5年),但是本人觉得在那里干没前途,就走了,之后公司要我补上辞职报告,我也补了,但是在我想把户口搞回老家去的时候,公司却要我教以前上岗前的培训费,安家费等,这样是否合理?
本人在那里工作是没有节假日的,一个月就工作30天,一天有时是10个小时,有时是3个小时,但是时间长的多点,又没有加班费,就只有一个月1500元还要扣除三金,一年到头除了吃喝就没多少了,公司却让我教上7000-10000左右的培训费和安家费(公司在上班前给了我2000).合同写的是一个星期工作5天,一天8个小时,不知我是不是可以不交这些钱就可以把我的户口搞回家呢?(本人是惠州的,现在户口在广州公司)
是否可以提供一个可以免费咨询的方法,各位大大帮个忙

1.安家费不用给。
2.培训是在上岗前的试用期做的吗?试用期做的培训不用给钱。
上岗后做的培训合同中有约定才做赔偿,没有约定不用赔。
3.你通过诉讼的方式把户口拿回去。

广东胡律师:

咨询电话:13760817976

如果你们的合同里面有约定提前离岗的话,你要支付培训费的违约金之类的约束话,用人单位就是合理的,至于要支付多少如果合同上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按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要求支付培训费没有法律依据。
2、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2小时就应符合法律规定。
3、建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