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一万多块钱,被告上法庭会判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54:08
我朋友08年向别人借了三千五百块钱,打了欠条。口头上说一个月内还钱。然后还口头上说给他朋友利息。结果我朋友一直没能力还钱,到一个月后还钱的期限他朋友开始加利息,而且利息很高很高,一下子涨到七千多,还说如果我如果没钱还的话就把利息算上,重新打个欠条写明欠七千多。我朋友就同意了。三千五一下子涨到七千多,更愁没办法还了。就在前段时间,债主让我朋友还钱,还威胁说如果不马上还钱就要告我朋友。不然就再换个欠条,把利息加进去。我朋友也是怕事,就把利息加进去又换了欠条,这次就是欠一万两千多了。天啊!这债主简直就是高利贷啊,利息涨的也太高了。法律不是有规定不允许放高利贷的啊。只是我朋友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这是放高利贷,因为欠条上没写涨利息的事,只是写着欠款一万两千元,还款日期是五天。这个债主其实并不着急要钱,他就是这样利滚利,让我朋友给他不断换欠条,等到欠条上的数目越来越大了,我朋友还不起,他就起诉我朋友。真是无奈。我朋友现在都不敢在家,去外地干活了,就是怕债主再让他换欠条。求求你们了,我朋友该怎么办啊?律师们帮我朋友想想办法吧,如果债主告到法院,我朋友没钱还的话会被抓起来吗?会被判刑吗?是不是只要可以证明债主是收取高利息,就可以只还最初欠的那三千五就可以了?能不能想电影那样,去找债主时偷偷拿一个录音笔把对话录下来,这样可以作为他收高利息的证据吗?这种官司我朋友有机会赢吗?求求你们帮帮忙吧!求求大家了!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告上法庭不会被判决有罪,法院只会判决偿还债务;
2、建议在判决生效后,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这样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没钱还是不会被抓起来的,最多就是被强制执行而已。
对于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高利贷,法律是不予保护的,但你朋友重新写了借条这些事情就很难举证了。

这个不会被判刑,还钱就没事了
法律只会支持四倍的利息,高出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