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派出所故意拖延解决民事伤害赔偿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30:27
家母年近60岁因邻里纠纷被一小学校长和妻子两人打伤但尚不够成刑事责任,但有医院的被打伤诊断书,当时没有第三者目击证人,打人的校长不承认打人,在派出所也找了关系,所以派出所迟迟不予定性和解决,这种情况如何向上一级机关申诉?
事件经过:2009年3月24日,家住吉林通化县三棵榆树镇新立村一组的杨校长(增胜小学校长)和妻子崔桂梅赶着牛车从自家房后邻居王家晾晒在路边的玉米上压过,王家的女主人年近60的杨姓妇女看到后上前劝阻(以前两家曾发生过矛盾)没说几句杨校长和妻子崔桂梅便将杨姓妇女推倒在地,开始暴打起来,打完后已报了警,当地民警也拍了被打者的伤情照片,受害人随即被送往县医院治疗,目前有的证据就是县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当地派出所的态度明显拖延,只是让受害人回家等。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拜谢高人支招!!

三条途径:
1、去当地市政府信访
2、去当地纪检部门投诉
3、超过法定办案期限,没有结案,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证据,证据。
在哪里被打得,伤情什么情况,
有没有打110报案。

你要找上一级机关申诉也要找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