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是怎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53:06
我有一个民间借贷案,本来早已选定了今天开庭审理的,但昨夜法院的工作人员才通知我,叫我今天不用过去开庭,原因就是法院已经好几次速递资料给被告都找不到人签收,起诉状至今也无寄出去,所以案件要押后。我不明白为什么法院这么迟才通知我?
我好想知道,如果一直都找不到被告的话,接下来法院会按照怎样的程序对此案进行判决呢?民事案有无规定多长时间就要结案了?知道的朋友,望告知!!本人在此感激不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在开庭前一天的晚上才通知你案件押后,显然不合适。但到目前为止你还找不到上诉该法院不作为的明显证据。写出书面申请,让法院发出公告。
建议不要在家死等法院来完成他们应做的事(权利部门不作为是普遍现象),发动你个人力量,能找到当事人最好。

按照法律程序,法院会通知你交300元左右的公告费用,然后法院会在公告期满后(2个月后)通知你重新开庭。这时候如果被告仍然没有来,法院会进行缺席审理(也就是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审理)。
之后,法院会送达判决书。如果仍然无法送达,你需要再进行一次公告,公告判决书。2个月公告期满后,判决书生效。

找不到,你可到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则可缺席判决,。民事案件有规定案件审理时间,你这个应当是简易程序,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但因某些原因诉讼可中止、延长等。
这个问题你可到‘问’‘法’‘网’这个专业的‘法’‘律’‘网’‘站’上咨询下那里的‘律’‘师’们吧,他们会免费为你解答的,你也可与他们在线即时沟通,很方便,希望他们的建议对解决你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