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称当月出满勤,只能拿到岗位工资,但得不到绩效工资或绩效工资明显偏低于其他人或以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3:08:49
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在工资支付时间一款明确规定:单位员工工资原来是按岗位工资加岗位效益工资,于工程款结算30日内足额发放的。后因员工辞职,公司在员工辞职的当月工资结算中只发给了该辞职员工岗位工资。且岗位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当然是不合法的
因为各项法规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只能依据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在辞职前的工作显然是在劳动合同期内,然而公司却因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减少他的劳动报酬。显然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