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的法律问题,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3:57:09
我同学上课老说话,还说不正经那个的话,然后我说别说话了他说:就说,我说再说我打你奥,他说:就说,然后我挠了一下他,我把我同学挠流血了,手上就留了一点血,家长找来了,着应该不用赔偿吧
特别特别轻的伤,就是把手挠破了,就让我们看他们孩子去,连包扎都不用的伤,还让我们赔,他们这样是不是很不讲理啊? 还说什么让我妈妈带他去打破伤风针,我妈妈说可以带你儿子去医院上药,她妈妈就说必须上破伤风针,我妈妈说:如果你让法医鉴定这一定用打的话,我就给你打针,她说:你臭不要脸的,……我不会让你女儿好过的!她这样威胁还骂人,我想我不应该和她道歉吧

照理说,医疗费是要赔点的,别的就绝对没什么事
你应该向老师和那男孩的家长说:
我绝对负责医药费,但是他以后绝对不能再跟我说不正经的话
我觉得这事还是你让点,也花不了多少钱,不是什么怄气的事
狗咬人是不对,但你不能跟狗一般见识

现在他们有什么要求,满足他们,但是他们要是继续无理取闹整些无理要求就搞死他
那一家人太不要脸了,无语

不满十四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你把人家抓伤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是由你的监护人——父母来承担。

要验伤,如果构成轻微伤就需要赔偿,如果照你所说“一点血”应该不构成轻微伤,就不需要赔偿,这个不过是同学间打闹的小事,不需要上纲上线的,双方父母出面协调一下就好了。

随便给个几块钱的包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