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5:49:06
和一个人的合伙经济纠纷````一审判了后``双方都不服```都上诉了``上诉之后结果下来了``假如两人有一方还是不服的话```不知道还有什么形式可以继续上诉```
两方```在合伙养车的时候``合同上写明了``甲管帐``乙管车的日常事务和生意``打官司的时候``甲说自己原先记录的帐没了```又说自己靠记忆写了一份帐```乙还保留着司机随车记录的原始帐本``那么因该以哪个帐本为准``````可以追究甲把帐本弄丢的责任吗?????
当然``不是很正规的合同```乙的随车原始帐也不是很正式的帐本
(急求回答`最好是专门搞法律的朋友回答一下,正在准备2审,需要很专业的)

1,照你的说法,应当以乙的原始账本为准。毕竟甲的记忆账本说服力不强

2,乙的账本不正式无所谓,毕竟是原始记载

3,甲说弄丢了账本,不是追究责任的问题,是甲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并且,甲乙说法不一致的时候,法院要采纳对甲不利的解释,因为甲本身保管着账本,说没了的话,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4,二审判决后,就生效了,只能申诉,但要提供新的证据,而且不停止原来判决的生效和执行

我国是两审终审,第一次是一审,第二次是上诉。这个上诉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了。
除非:
1)上诉的结果是发回重审,此时一审法院需要再次一审,之后仍然可以上诉。
2)上诉判决了,此时上诉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但是可以申请再审。在你有证据表明判决有严重问题(比如枉法等情况),那么可以启动再审,来纠正二审的错误。但是如果你没有明确证据,就不会接受你的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