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难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6:40:50
我是北京应届毕业研究生,4月份毕业,但是单位非要我和本科生(也就是6月)一块签正式的就业合同,那么我这中间的两个月在单位算什么呢?单位这样做合不合适?我有什么办法?请大侠们不吝赐教。

单位这样做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的,当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仍未签定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但真这样做的话,你和单位的关系会很尴尬。建议你暂且等待一下,在工作满一个月的时候,先要求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执意在6月份签的话,你应该要求单位把合同的起始日期确定为你入职的第一天,同时要求单位自第一个月起交纳社会保险金。

单位是不合法的做法,按照规定上班就马上要签合同,但是你也没有什么办法,如果你就这个事较真的话,实际上单位就不再会用你了。
而你即使到社保投诉也没有实质性的好处,毕竟才上班没几天。

不要太较真了,怎么签,大的方向对你还可以的话,还是应该不错的.自己好好想想吧

算是试用期,一般也没什么办法,在上班之前应该给单位讲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