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新劳动法规定厂方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可以向厂里要求补偿双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57:31
我在苏州吴江莞坪镇上的一家私人厂里上班已经有三年多,在这期间,厂里从未与我签订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我听说新劳动法规定厂方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可以向厂里要求补偿双倍工资。我现在还在这家厂里上班,我可以要求厂里补偿我吗?我厂里发工资是发现金 ,上下班也不打卡。我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我与厂发生劳动关系,只有人证。还有发工资时工资单上的签名也可以证明吗?

如果你的工资单上没有单位的公章,是不能作为有力证据的。所以你这种情况比较适合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1、支付你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共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补缴你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对2008年2月1日到现在的这一年多的劳动时间可以要求企业给予双倍工资的补偿,至于证据问题我想人证和工资签名已经够用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你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不过要劳动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先申请仲裁的。

这些都可以证明,像一般工厂都有工作服,工作证呀!这些都是证明,工作了那么久了,一般抵赖不掉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明文规定的!

要求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超过一年也就是长期劳动合同的了,没有双倍工资的说法,也就是说你可以在这个公司干一辈子他也不能辞退你,所以你要申请劳动仲裁先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最多可能申请最后一年内的看行不/至于证据有人他们不一定承认,还有工资签字没在你手上吧?如果在财务你也没折了,还有人如果小人的话如果工资条上没公司相关信息他们是不会承认的,所以你得找更多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劳动者误以为,只要目前还未签合同,就都有权利得到双倍工资。
实则不然,要拿到双倍工资必须具备几个前提。首先,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像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那么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其次,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那么本案中公司要按规定支付小陈工资就可以了,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实践中还有些员工误解《劳动合同法》,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