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未判决,车主是否应当先垫付医药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53:06
我妹妹坐别人坐摩托车,顺行。与逆行的一辆小车相撞,我妹妹重伤入院,昏迷中。
我想问:1、法律上,小车司机是否应先垫付一些医药费。
2、如果可以,是垫付多少呢?
补充的:司机有喝酒,交警未判决。
谢谢大家的帮忙,分析下案情,提供一些意见,本人万分感激。
司机撞人后,逃逸,但不久又回来了。
测试小车司机的酒精结果什么时候能出来?
交警什么时候能出判决?

法律上(道路交通安全法75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2条)规定,1万元内,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

非抢救费、以及超出1万元部分,法律无规定必须哪方垫付。

呼吸式酒精检测当场可知,血液化验酒精隔天出检验报告。

现场勘查、三方笔录、车辆检测、酒精监测,上述工作完成后5-10天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鉴于有一方当事人昏迷住院,现无法在现场勘查记录上签名,也无法做笔录。所以事故责任认定,只能等伤者出院继续。

1、法律上,小车司机是否应先垫付一些医药费。
答: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一般会要求事故责任方垫付抢救治疗费用。
在相关法律中,关于抢救治疗所需费用,相关的规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0条规定: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如果可以,是垫付多少呢?
答:如果需要垫付,当然是要垫付足够的抢救费用。
待抢救治疗结束后,在按照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大小及全部费用分摊,多退少补。

补充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