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突然病倒公司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31:15
我爸是在日力电梯公司做安装员但他是在公司的一个承包老板那里上班,不是全日值的,那里有活干就去哪里,没活干就去别的老板那里做,我爸前一个月他正和公司的一些人开会突然病倒了,送到医院去查出来是血栓和主动脉夹层瘤,现在已经花了八万多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有责任吗,能有补偿吗。

上班时间突然病到不是工伤。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班时间病到并不属于前述情形,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
  上班时间病到和家中病到一样按因病待遇规定处理,停止工作治疗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内不能因此解除合同,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办理。

广东胡律师:

1、要看你父亲这个病是不是因此工作而引起的职业病,那就是工伤此单位就按《工伤保险条例》给予你父亲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2、如果不是因工作而引起的,就属于非工伤,非工伤范围疾病,其医疗费公司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你爸爸与该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一旦在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可以30天内向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你说描述的情况,我认为你爸爸的情形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

不会的。即使是承担责任也费很大劲。你可以找找,只得去求助了,不要着急生气,求人办事,办事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