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盗窃的盗窃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39:18
我男朋友在路上捡到人家的一个手机 后来在网吧被人家认出来 结果被立案了 能销案吗 ?如果能 要多久 谢谢
被立了盗窃案 而且他是初犯

路上拾遗属不当得利,是民事问题,警方以盗窃立案显然是错误的。根据民法第92条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返还方式可以原物返还也可作价返还。

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分配作出明确,一般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警方以盗窃罪立案,由检察院负有完全的举证责任,如果检察院的证据有问题,诉讼利益归被告。

综上,你男朋友只需返还失主的手机就可以了,警方错误立案,你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第1项之规定,请求撤消立案。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明确规定,“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要求释放你男朋友。公安机关错误立案造成你男朋友损失的,可以申请赔偿。

你这个举证有一定的困难。很多盗窃者被问询赃物来源的时候,都会说是拣的,买的之类。

但公安机关仅凭你男友持有该手机就以盗窃立案侦查 也是有失稳妥的。

因此 建议积极的寻找证据 证人 以期撤销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