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案的民事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26:23
犯罪入室盗窃财产数额一万九千余元(依法鉴定),受害人可否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听律师朋友说,现在非伤害罪法院不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是这样么??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是的。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是的
盗窃罪是不能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案件,法院会直接判决追缴,无须提出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