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2:55:44
大家好 我是去年大学毕业的学生 自主在父母的支持下创业 在市场开了个小的家具店 因为需要一些小的加工 我就雇佣了三个工人在车间给我加工一些材料 在07年四月的一天 由于没有原材料了 工人就停工了 我去看他们 和他们一起吃午饭 期间工人说没有意思要玩斗地主的牌 我就和他们一起玩 玩的过程中我输了五元钱 其中一个工人说要买酒喝买烟抽 我就给了他 让他出去买了 回来后 打开一人喝了一点就开始吃午饭了 在吃饭的时候另一个工人说他的哥哥要来看他 因为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见面了 但是他的工资已经用完了 可不可以向我预借工资 我同意了 就给他了四百元钱 他转身去接他哥哥的时候顺便又买了一箱子啤酒 在给我介绍了他的哥哥之后 我就离开了车间去联系原材料 我走后工人因为口角发生打架 工人甲失手杀死了工人乙 现在死者的家属将我和杀人者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14号就要开庭了 我去找了律师律师说没事 不要担心 但是我还是很担心 注明一点的就是 我平时在车间里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不允许在里面喝酒 抽烟 但是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我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我分析一下 我的责任到底有多大 我现在只有五分了 还是真诚的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让我安安心也好

我认为你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如果是幼儿园,小孩打架伤害了身体,你这个幼儿老师是有责任的。可是你的木材加工厂里的工人都是成年大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他们都有对自已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的人了。因此,他们应当要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所以,跟你是毫无相干的。

起诉你什么呢?是不是主张雇主要为雇员职务侵权承担责任呢。这个明显不是职务行为啊,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