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盗窃案的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1:57:59
07年11月6日被告人马壮骑自行车回家路上,碰巧遇到曾经拘留在一起的小三,之后两人同行。骑到大东区小东路群众艺术馆附近,发现一两灰色面包车,小三对马壮说车上有包,随后两人预谋,由马壮故意撞灰色面包车车尾部,这时车上下来两个女人,小三乘机将车内的黄色手提包偷走,包内有手机一部、600元现金。二人下车询问马壮伤势,确认马壮并无问题后,回到车上,之后他们发现包被盗,开车去追马壮,在小哈津幼儿园附近追到马壮,询问马壮,马壮并未承认。两人提出报警,此时马壮逃跑。被害二人大声呼救抓贼,附近群众将马状制服,并拨打110。此时马状求饶,并给小三打电话,说自己被抓了,对方已经报警,让小三将包送回。被害人之一的张丽萍回到了群众艺术馆看见了一个人拿着自己的包,此人上前将包交还张丽萍之后离开。随后马壮被派出所民警抓获。11月20日被告人马壮正式逮捕归案。
请高人帮我做下案例分析,具体一些。鉴定金额是1230 马壮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400元 马壮曾在02 04 05年都因盗窃被拘役

小三,马壮都有前科,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要加重判刑的;

盗窃金额方面,属于数额较大,法律相关规定是: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罪处罚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因为小三,马壮都有前科,他们的判刑会酌情加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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