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做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0:41:32
我是法盲,我不怎么懂法律。二年前我曾被一个美国籍的男子迷奸,并且怀孕,当初我还是个学生,他给了我很少的钱让我去医院并且不陪我去,前段时间我们联系,他还说是我自己不要他陪我去的。我越想越生气,就想让他把我去医院用掉的钱全部给我,向他要一千元,他不给,然后又说我给他带来了传染病。其实我跟他是第一次。后来我说,你再不给,我就把我们的事弄的全校师生都知道。(他是外教老师)是不是我不应该要求他赔偿我(之前在医院所开的发票已经弄丢了)这些话都是发短信说的。他说我敲诈他。要去报警,请问这样做犯罪了吗,他拿着短信内容能告我吗,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是法盲。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

不能告你 这个已经上升到刑事责任了因为在我国境内发生 所以我国有管辖权 还使用恶略手段 是很严重的 你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证据全面的话最少是十年以上 这个不是敲诈 是合理的善后费用 完全可以要求赔偿
你当初怎么不去告他强奸呢,有证据的话去告他,你是受害者才对,你俩之间难道有感情吗?你怎么联系上的,你联系的内容是否保留,电话录音什么的,收集证据告他

1、你没有任何责任
2、他完全是吓唬你
3、他不可能告你,即使告了,必输
结论:放心!!!
还有具体的问题,欢迎给我留言

不能告你 这个已经上升到刑事责任了因为在我国境内发生 所以我国有管辖权 还使用恶略手段 是很严重的 你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证据全面的话最少是十年以上 这个不是敲诈 是合理的善后费用 完全可以要求赔偿 安拉

我想问问你有证据证明你说的话是真的吗?或者说是你向对方要一千块钱有根据吗?
如果你拿不出证据,两年过去了,并且你没有发票,我估计你是没有证据的;

你的行为的确构成了敲诈,我不是偏袒对方,我是从法律角度上考虑的。敲诈不是民事行为,这是犯罪,是触犯刑法的,不过对方没有给你钱,况且你俩是认识的,对方承认你俩之间有过那事,你的问题还不算严重,公安机关应该不会立案。
你当初怎么不去告他强奸呢,有证据的话去告他,你是受害者才对,你俩之间难道有感情吗?你怎么联系上的,你联系的内容是否保留,电话录音什么的,收集证据告他

他是迷奸你的,也就是说他使用了让你无法反抗的方法,已经构成了强奸,且你当时如果未满14周岁的话无论他是否是经你自愿而与你发生性行为,都应认定为强奸。可问题就在于你发生这事有多长时间了,强奸的证据是较难收集的(特别是精斑),你最好立即报警,并将你已保存的相关材料(如医疗收据、你们之间发的相关短信等)一并提交给警方并向职业律师咨询(强调一下,法律工作者与律师不同,你这问题得律师才更处理好,本身案情复杂点加之有涉外因素就更复杂了),必要的时候要请他做你的代理人。很多东西律师会具体教你做的,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你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你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赶紧去找专业律师去,别磨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