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问题,请懂得的人释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7:19:17
1,来源不明究竟是如何定义的?
2,为什么惩罚相对来说如此轻?不会造成受贿者的瞒报吗?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明显超过其收入的部分,并且犯罪嫌疑人无法解释财产的来源。
这个罪名的特点就是除了巨额财产之外检察院找不出犯罪嫌疑人受贿贪污之类的证据,在犯罪嫌疑人自己无法解释巨额财产的来源的情况下所定的罪。会造成对受贿者的隐瞒。但是法律讲求证据,没有证据什么罪名都不会成立。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受贿贪污,定这么一个罪已经可以了。

1.本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存在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或则支出明显超出正常收入,差额巨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30万元。
(2)从诉讼法上来看,本罪举证责任也是超常规的,一般立法上的通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而本罪却发生了举证责任的转移。但是,并不是司法机关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司法机关首先要举证证明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并且差距巨大,然后再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举证证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
2、因为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巨额财产的来源,所以我们不知道巨额财产到底来源何处,而贪污罪、受贿罪的巨额财产有明确的来源,因此,它的惩罚相对于贪污罪、受贿罪来说,是比较轻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定罪和受贿罪的定罪最大区别是一个要自证,一个要公诉人证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般是检察机关查到某人有巨额财产但与他正常收入不符,但检察机关又没有证据证明财产的不当来源。则要求该人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合法性,如不能证明。则定财产来源不明罪

而受贿也是财产和收入不符,但检察机关有证据证明财产的不合法性,直接诉受贿

超出实际收入数额巨大的,且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大陆刑期好象定到十年了.
台湾正在研议,刚刚通过一读.刑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