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10年,婚后和他父母一起生活,盖了楼房,产权证是他父亲的名字,离婚我能分得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7:26:50

可以的,如是你们一起出力盖的,按出力多少分配。只要你能拿出出力的证明就行的。

  新婚姻法财产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

我和我丈夫结婚10年了,我认识他时,他已离婚2年了, 我与丈夫结婚后,她还一直和我丈夫保持那种关系 我与老公1997年结婚,婚后他单位集资建房,但一直没办房产证。2007年我老公办了房产证,是他妈妈的名字。 夫妻结婚24年 现在丈夫和别人生了小孩 算不算重婚?我如何起诉他? 我和丈夫结婚已经17年,最近做爱时,他说感觉好象没有快感了,这样正常吗? 结婚前我丈夫和他的父母一起出钱买了房子,是按揭的,那这个房子与我有关系吗? 我和丈夫婚后与公婆住在一起 我不太喜欢他们的处世方式 觉得很烦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婚后他不上班还经常打我,我舍不得小孩,我们没有结婚证,我怎么办 我和丈夫结婚时他的子女均已成家丈夫去世后他的子女还能跟我争家产吗 我结婚已经20多年,我的丈夫有了外遇4年,我知道了他还不能和那个女人断来往,我怎么办才好?